2005-07-01 至 2005-07-10
共 2 位
| 系統識別號 | C09403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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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分類 | 行政管理 |
| 施政分類 | 研究發展 |
| 計畫名稱 | 赴歐洲專利局研習「歐洲專利局專利訴訟程序」 |
| 報告名稱 | 研習歐洲專利局上訴程序 |
| 電子全文檔 | |
| 報告日期 | 2005-09-22 |
| 報告書頁數 | 21 |
| 出國期間 | 2005-07-01 至 2005-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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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往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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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訪機關 | 歐洲專利局 |
| 出國類別 | 研究 |
| 關鍵詞 | 專利,上訴,訴願,歐洲專利局 |
| 計畫主辦機關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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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國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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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專利行政救濟制度一向予人流程冗長、審理人員專業不足之負面印象,因此如何在不影響人民權益、審理品質之前提下縮短救濟流程,以及如何將專業人才延攬至行政爭訟審理機關參予審理、提高品質,以消弭前揭負面評價,乃本局與各行政救濟主管機關共同努力之目標。歐洲專利公約目前共有三十一個簽約國,依該公約設立之歐洲專利局共有五大部門,其中審查、異議和上訴分屬不同部門,對於審查或異議部門之決定不服者,均可上訴至上訴部門。上訴部門由科技和法律背景人員組成,通常三人一組以準司法程序進行聽證審理。由於上訴部門之決定為終審決定,不服者已無救濟途徑,因此上訴部門審理過程極為嚴謹縝密,深受各會員國肯定,亦頗值得我國借鏡。本次雖然只有短短的五天課程,卻獲益良多。報告中除了對課程中學習到的歐洲專利局上訴程序予以介紹,並提出心得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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