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WTO貿易與環境研討會,係針對杜哈宣言第卅一.一段「WTO現行規範和各類多邊環保公約(MEAs)內特定貿易義務(STO)間之關係」、杜哈宣言第卅一.二段「MEA秘書處和WTO相關委員會間交換資訊之正常程序及授與觀察員地位之審查標準」、杜哈宣言第卅一.三段「環保商品及環保服務之關稅與非關稅障礙之削減或撤除」等部分進行研討,並邀請包括我國在內等相關會員,就相關議題提出各個看法進行經驗分享。會中WTO秘書處貿易與環境處人員就目前議題發展現況進行簡報,包括我國在內等相關會員踴躍發言提出意見,例如針對歐盟所提之立場文件(TN/TE/W/39)涉及爭端場域選擇部分,我國認為歐盟文件可能因適用MEAs與否而導致損及非MEAs之WTO會員利益,且歐盟援引之Gasoline案部分解讀錯誤。另在杜哈宣言第卅一.二段「MEA秘書處和WTO相關委員會間交換資訊之正常程序及授與觀察員地位之審查標準」部分,我國提出如何更進一步有效地促使MEA秘書處和WTO相互間進行資訊交換,開展實質合作。至於杜哈宣言第卅一.三段「環保商品及環保服務之關稅與非關稅障礙之削減或撤除」部分,我國在內等會員認為,現階段不易提出環保商品與環保服務之明確定義,故會員間先提交各國環保商品減免關稅項目清單是推動本議題進展的重要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