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期間

2010-10-24 至 2010-10-27

前往地區

  • 印度

出國人數

共 1 位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904103
主題分類 財政經濟
施政分類 財政金融
計畫名稱 參加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亞洲公司治理論壇-打擊濫用關係人交易會議
報告名稱 出席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亞洲公司治理論壇打擊非常規關係人交易會議出國報告
電子全文檔
報告日期 2011-01-25
報告書頁數 108
其他資料
出國期間 2010-10-24 至 2010-10-27
前往地區
  1. 印度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關係人交易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出國人員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陳銘賢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證券發行組 專門委員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為了強化會員國的經濟、擴大自由貿易、促進已開發及開發中國家的發展,以及創造優良投資環境,並帶動全球經濟成長,充分瞭解公司治理對於企業成長及經濟發展之重要性,乃於1999年成立了「亞洲公司治理圓桌論壇」作為亞洲區域分享經驗及促進公司治理之平台。2007年,「亞洲公司治理圓桌論壇」決議針對各國均面臨的重大挑戰-關係人交易提出對策。2008年5月,成立了關係人交易工作小組,希望發展一套監督及管制關係人交易的指引供各國參考。2009年9月,工作小組正式發布「打擊濫用(非常規)關係人交易指引」(GuideonFightingAbusiveRelatedPartyTransactionsinAsia)。該指引發布後,各國均發現要執行指引所提到之各項建議仍然面臨許多挑戰,投資人也仍然關心關係人交易是否已被完整揭露及適當的監督。因此,OECD特別與印度公司秘書協會(TheInstituteofCompanySecretariesofIndia)合作舉辦了工作小組會議,以分享各國實行「打擊非常規關係人交易指引」的經驗,期望能將指引的各項建議落實於實務中。會議中OECD綜合了各國的經驗,提出了9項原則建議,可供作為防範非常規關係人交易的監理方向。各國所提供其當地國家的作法,也有許多值得作為設計我國保護股東權益機制之參考,包括一定重大金額的交易需經過股東會、由多數的「非利益股東」核准、經常發生的關係人交易必須每年事先取得股東會的概括授權等。另OECD建議公司應對監督關係人交易制訂政策並主動對外公開、獨立董事對關係人交易的監督責任、及向股東會提出建議等,均極具參考價值。同時OECD也提醒各國,在訂定法規時也必須注意法規衝擊評估(RIA),以避免在訂定保護投資人權益的法規時,造成發行人過分不必要的負擔,影響資本市場的運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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