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06)年度的司法官訓練所出國考察計劃,緣起於預期我國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即將大幅變動。而現行隸屬行政院法務部之司法官訓練所預料未來走向,亦會有大幅變革,司法官訓練所即將何去何從充滿變數;而我國司法官未來派任方式亦有所變革,即朝向由檢察官、律師、及法學教授等各種角色中遴選,非全由考試而來。因此,司法官訓練所 林所長見微知著預作準備,故前往先進國家瑞士及奧地利二國,考察其國家法官遴選及訓練方式,明瞭該如何產生及養成法官、檢察官?此一考察計劃對我國未來司法官訓練制度及準備揚棄訓練緊接考試而來之方向,有極大參考價值。基本上這項考察意義重大,可以預期的是,考察結果對未來台灣司法制度會產生重大的影響。但話說回來,擬定計劃雖然不易,但是否可行,則需更進一步則要接受檢驗。計劃擬定之後,才驚覺考察計劃行程安排及參訪機關之規劃,其難度頗高。本計劃困難處亦非外人所能體會。首先本次考察行程安排橫跨二國,尤其是橫跨歐洲心臟的二個先進國家分別為瑞士及奧地利。最初遇到的問題就是,參訪行程自何處(國)開始?拜會行程如何順利銜接?自奧地利轉進瑞士或自瑞士轉進奧地利?交通工具的安排(搭機或搭火車?)奧地利及瑞士有那些司法機構?機構位於城市?如何參訪連絡?主題為何?見到那些層級的人?行政事務在在考驗著我們的能耐,坦白說,沒有前例可循,更何況對瑞士與奧地利的司法界而言,台灣算是一個陌生的國家,對台灣而言,瑞士與奧地利也是個陌生的國家,均無相互熟悉的司法機構可以行程安排,因此本計畫行程安排已經到達一般專業旅行社的水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