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三屆歐洲拒菸大會(The3rdEuropeanConferenceonTobaccoorhealth,ECTH)於2002年6月20-22日假波蘭華沙市舉行,由WHOCollaboratingCentreOnTheActionPlanForATobacco-FreeEurope、CancerCenterandInstituteofOncology及HealthPromotionFoundation共同主辦,與會者以歐洲各國之學術、行政、民間團體等菸害工作相關人員為主、其他尚有來自美洲、亞洲等地區之代表。會議討論之議題有四:(一)縮減控菸之落差(Closingthegaps)(二)菸害防制之醫療層面(Medicalisationoftobaccocontrol)(三)菸害防制經濟層面(Economicsoftobaccocontrol)(四)二手菸與健康(Secondhandsmokingandhealth)。在此將就全球菸害問題、國際貿易規定對控菸之衝擊、發展全菸菸害防制公約架構(TheFrameworkConventiononTobaccoControl,FCTC)、歐洲控菸的努力、國際公約解決全球性害問題及加拿大控菸的成就等簡述之。心得與建議1.支持國際公約之制定,以解決全球性菸害問題—國際貿易協定成為控制菸草漫延的障礙,FCTC將以保護公共健康為由,援用排除武器自由貿易之前例進行國際協商,以控制菸品跨國行銷廣告、贊助及走私等。我國爭居取加入WHO之際,宜結合民間團體(APACT等),應積極參與國際結盟,全力支持反菸國際公約之制定,未來援引此國際公約,可削弱菸草業者的政治力量及恣意行為,有助於突破國內菸害防制法令難以修訂之困境。。2.持續關注歐盟法規與FCTC之進展與歧異—歐盟法規趨向嚴格管控菸害,而FCTC則因美國政府立場之轉變,而存有變數。3.效法加拿大之經驗與歐盟控菸之努力--推動國內菸害制之立法及相關計畫,尤其有關規範管理菸品警示圖文標示、促銷廣告、走私等。4.與國際接軌—持續參與國際合作與交流有助於掌握瞭解國際控菸趨勢與前瞻性做法,以為國內菸害防制政策研擬之參考。並協調相關部會,未來配合國際規範修訂定主管之法規,例如,財政部就免稅菸、菸稅、證照制度、走私查緝等,修訂菸酒稅法及菸酒管理法;經濟部就智慧財產權及商標部份,規範菸品之聯合商標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