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期間

2005-06-20 至 2005-12-20

前往地區

  • 美國

出國人數

共 1 位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500724
主題分類 法務
施政分類 法務
計畫名稱 美國政府律師制度之研究
報告名稱 美國政府律師制度之研究
電子全文檔
報告日期 2006-03-16
報告書頁數 104
其他資料
出國期間 2005-06-20 至 2005-12-20
前往地區
  1. 美國
參訪機關 華盛頓州立大學法學院,華盛頓州州檢察長辦公室.景郡地方檢察官辦公室.西亞圖律師長辦公室
出國類別 研究
關鍵詞 美國,政府,律師制度,研究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法務部
出國人員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陳德芳 法務部 台灣苗栗地檢署 主任檢察官 簡任
報告內容摘要
鑑於國內律師錄取人數逐年增加,政府機關內具有律師資格之公務員不在少數,但礙於律師法、公務員服務法之相關規定,這些具有律師資格之公務員,並不能登錄律師執業。在其所服務之機關如有涉訟案件時,該機關並不能委請這些對該訟案業務嫻熟之公務員代表機關出庭,反須委請外界民間之執業律師代表機關,在委託時不僅須受政府採購法的限制,且受委任的律師對該訟案之業務亦不如公務員嫻熟,個案的專業能力的勝任上,亦可能不如具律師資格之公務員,故為免人力之重疊浪費,法務部乃將政府律師制度之建立列入九十四年度之施政計劃。
前往原始報告頁面:http://report.nat.gov.tw/ReportFront/report_detail.jspx?sysId=C095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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