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5 至 2009-02-21
共 1 位
| 系統識別號 | C09800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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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分類 | 金融保險 |
| 施政分類 | 財政金融 |
| 計畫名稱 | 參加SEACEN第1屆銀行監理及金融穩定:內部評等法及壓力測試高階研討會 |
| 報告名稱 | 銀行監理及金融穩定:內部評等法及壓力測試 |
| 電子全文檔 | |
| 報告日期 | 2009-06-01 |
| 報告書頁數 | 34 |
| 出國期間 | 2009-02-15 至 2009-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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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往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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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訪機關 | SEACEN研討會 |
| 出國類別 | 其他 |
| 關鍵詞 | 壓力測試 |
| 計畫主辦機關 | 中央銀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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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國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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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壓力測試檢驗一些極端但有一定可能性之災害(即所謂的壓力事件)的影響,並評估金融機構或金融體系的暴險程度及風險承擔能力。國際清算銀行巴賽爾銀行全球金融系統委員會(BIScommitteeontheglobalfinancialsystem,BCGFS)將壓力測試定義為銀行衡量潛在但可能(Plausible)發生異常(Exceptional)損失的模型。在新版巴塞爾資本協定中特別規定銀行欲執行內部評等法(InternalRatings-BasedApproach,IRB)時,必須進行壓力測試。銀行可透過情境設定或歷史資訊,根據可能之風險因子變動情形,重新評估金融商品或投資組合之價值,以作為判斷蒙受不利(如利率突然急升或股市突然重挫)影響時,能否承受風險因子變動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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